超市无需赔偿员工被抢劫
事包装等不被视为高风险活动的工人,如果在其工作的超市发生抢劫,则无权获得精神损失赔偿——唯一的例外是,如果已证明存在过错疏忽的话雇主方面。高等劳工法院第七分庭在驳回圣莱奥波尔多 (RS) 一家企业 2014 年遭到抢劫的一名雇员的上诉时理解了这一点。 Tânia Rego/巴西通讯社 包装商无法获得超市抢劫案的赔偿 Tânia Rego/Agência Brasil WMS 人。目的是证明,由于之前发生过抢劫,他的活动是有风险的,这一论点没有被部长们接受。 抢劫当天17岁的包装工声称,“由于员工安全脆弱以及公司的疏忽”,他遭受了劫匪的胁迫,并冒着生命危险。在提起诉讼时,该员工表示,该机构已经遭受过其他抢劫,因此,该员工进行的活动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风险。圣莱奥波尔多劳动法院和第四区WhatsApp 数据劳动法院 (RS) 驳回了赔偿要求。二审法院称,该雇员没有证明这些指控,“警方提供的报告甚至没有表明他是受害者”。TRT 还表示,即使员工是抢劫的受害者,通常情况下,该案件也必须被视为第三方事件,“与工作条件没有因果关系”。 雇员向 TST 上诉的报告员雷纳托·德·拉塞尔达·派瓦 (Renato de Lacerda Paiva) 部长评估认为,TRT 的决定并不能推断雇主存在过错,因为雇主没有采取能够保护其雇员的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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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的表现。相反,部长表示,“有明确的事实情况表明,在本案中,该雇员甚至没有证明他是袭击的直接受害者”。部长还指出,超市现场设有私人保安服务,包括使用摄像头。 报告员强调,在类似的情况下,涉及在不构成风险的活动中进行攻击,并且雇主没有过失,TST判例并不认为这是公司客观民事责任的情况(其中活动风险中的赔偿义务仅由活动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产生)。因此,有必要证明超市对抢劫事件的有罪或故意,但目前尚未得到证明。 来自 TST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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